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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轉】用電大戶注意!能源局:用電大戶條款預計2021年起上路

經濟日報 / 記者林于蘅

 

「用電大戶條款」草案近日將進行第二次預告,經濟部能源局今(5)日指出,若預告期間30日內沒有重大變化或意見分歧,將會接續公告、核定,最快11月走完法制流程,預計2021年1月1日正式上路。

 

能源局表示,第一次「用電大戶條款」草案預告在4月截止後,因各界意見分歧,開了七場座談會,並修正草案方向;目前與各界溝通順利,若預告期間沒有重大變化,基本上會接續公告核定,並從明年起實施。

 

能源局說明,新版草案主要有四方向調整,一、維持契約容量5,000瓩以上的電力用戶,但加入「二年後」檢討適用對象門檻,將參酌實施成效,評估擴大適用對象的級距和影響程度。二、維持五年緩衝期,但將訂定分年目標,例如三年內完成50%,五年完成100%,以確保穩定政策落實。

 

三、針對法規上路前已經設置綠能的用電大戶,其義務量可享折扣。能源局說明,針對用電場所屋頂已設置或出租的案例,得以其裝置容量扣抵義務量,最高可抵20%;折抵後,還可適用三年內義務量再打八折、四年內義務量再打九折等早鳥優惠。

 

四、將按照各類再生能源容量因數,分別計算購買綠電額度,例如太陽光電1,250度,相當於陸域風電2,500度、離岸風電3,750度。能源局表示,此項調整是為回應各界建議,考量各類再生能源容量因素差異,以綠電額度參數回歸所選購的再生能源類別計算。

 

新聞出處:https://udn.com/news/story/7238/4758526